三:案件的類型
1:常規案件
這類案件的狀況不太嚴重,通常需要出警2-3人。
派出的警員最後一強一弱,有警銜和無警銜的搭配着幹,這樣能力弱的警員能得到強化。
派出單位的數量不是唯一可考慮的事情。犯罪現場的位置、武器的存在等等,這些都可以告訴你情況有多麼嚴重。有的任務乍看起來好象很簡單,但它會演變成殘酷的絞肉機。也有看起來比較嚴重的報案只是虛驚一場。
2:嚴重案件
這類案件的描述比較有危險的,罪犯有暴力傾向,已經傷到人或是持有槍械。
它們需要出動的人數較多,必要時還得出動特警和警車。
這類案件還會觸發一些處理方案,你必須作出正確的選擇才能抓捕罪犯。
如果處置不當,會造成罪犯逃脱或傷及無辜。
此類案件必須派出足夠的警力才能鎮壓,否則可能會造成警員的傷亡。
因為有的罪犯會藏有武器。
收繳的武器或毒品,你可選擇帶回警局還是委託黑幫賣掉。
有時候案件可能比任何人想到的情況都要糟糕。在這種情況下,警官可能請求增援。如果你沒人可派,或者你不想你的人命懸一線,你可以叫他們返回警局,但會把市民置於風險中。